今年三月,山西汾酒为了举办活动而特别生产烈酒“黄盖汾”,但是在更换塑料瓶盖生产线时,员工操作不慎导致瓶盖松动,导致泄漏,同时过滤用的活性炭流入酒中。致使部分白酒内有黑色漂浮物和白色浑浊物体。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山西汾酒开始陆续的召回这批产品。
这本是一起简单普通的产品召回事件,但是却因为汾酒集团“故意隐瞒”的方式和含糊其词的态度备受争议。
对于召回事件发生的时间,召回产品的涉及范围,汾酒集团内部竟然说法不一。这让人有些匪夷所思。
该公司负责瓶盖兑奖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召回一事,但对酒品没有任何影响,只是在跟换生产线后,部分产品的瓶盖有松动的情况发生,有顾客投诉后公司决定召回于3月份生产的部分产品,涉及产品大概有几百箱。”
但是上诉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及汾酒中出现黑色漂浮物和白色浑浊物体等质量问题。
而山西汾酒太原办事处销售科的人员则表示,“召回事件大概是在6月初,涉及的产品是3、4月期间生产的,疑因是在跟换新的瓶盖生产线后,过滤用的活性炭流入酒中。导致部分白酒内有黑色漂浮物和白色浑浊物体。”
虽然对于召回的原因和具体的时间说法不能自圆其说,但是两位工作人员都坚称,同批次产品没有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放心的饮用。
这样的解释显然很苍白,也没有丝毫的说服力。既然召回的原因都不能明确,哪来的自信坚称质量没有问题?
针对本次发生在两个月前的召回事件,目前汾酒集体团管理层还没有做出官方的说明和澄清。同时经过调查发现,汾酒集团所谓的召回也并没有全部落实。
据悉,本批产品销售的范围以山西境内为主。但是“召回令”发出已经两个多月,在市面上还是能够买到3月份汾酒集团生产的“黄盖汾”,在太原的大型超市中,该批次的产品都有销售,部分经销商表示,并不知道所谓的召回令。
可见,山西汾酒方面在处理本次召回事件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非常的不严谨,想把问题解决在最小的范围内,影响降到最小,以为事件会冲淡消费者和舆论的关注,所以边召回,边销售,但是东窗事发,被犀利的记者给挖掘了出来。
专业人士认为,一些大的企业在处理质量问题的时候,往往抱着侥幸心理,首先想到的就是把问题控制在内部解决,只在其销售网络内通知召回,即只在销售公司负责铺货的超市卖场等网点宣布召回,零散的销售网点并不涉及。出于影响考虑,也不会对消费者广而告之。但是没有媒体和舆论的监督,最终的效果并不是很好,留下后遗症。反而对企业的品牌造成负面的影响。
这也给企业的危机公关提了个醒,遇到质量问题,故意隐瞒不是办法,真诚、及时的信息沟通才是最关键的。如果开始编造一个谎言,那么后面就会付出上百个谎言的成本来圆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