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品牌在华再度触犯众怒。据报道,近日耐克公司因奉行双重标准,被北京市工商局开出487万元罚单。耐克有一款高端篮球鞋,虽然与国外同样的宣传、同样的价格,但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的产品,国外的产品则有两个气垫。对此,耐克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
487万元并不少,被称为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与此同时,中国消费者也对洋品牌的“双重标准”感到意外,这些新闻隔三岔五总会出现。为何?首先,资本总是追逐最高利润,跨国公司客观上都面临本地化问题。同一家公司,在不同市场为了利润最大化往往会采取不同的配方以及营销材料,某些变量确实与当地消费者偏好、法规要求以及使用条件等因素相关。
其次,标准确实存在不同。中国的不少质检标准尤为滞后,有专家甚至以二三十年不变来批评。譬如,某快餐品牌曾在美国被发现含有两种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而当时该公司则表示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如何使得国内标准与时俱进甚至与国际接轨、同步、领先,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和反思的问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市场化改革如果需要进一步推进,相关法规必须跟上。市场经济并非没有监管,法治将是其运行以及发展的基石。在过去,规则的模糊往往成为中国市场的一大特点,某些人甚至称之为“优势”,这一方面确实存在务实的操作空间,但更可能是为设租寻租留下了空间,譬如选择性执法;如今来看,重新确立明晰的市场规则,不仅是在保护消费者,更是在保护企业以及整个市场——君不见,不少国外商会的年度报告往往都将“规则”放在倡议的首要位置。
对于外资而言,也是时候重新审视中国市场了。超过十亿的消费者,是任何一家跨国公司不得不重视的市场,如何平衡不同市场特点以及消费者权益,是其未来战略不可忽视的领域。如果因为市场不同而迅速负面地“本地化”,短期看似钻了空子,长期来看必然是对商誉的损害,得不偿失,甚至会成为“负面典型”,譬如今天的耐克。
回头来看,这笔处罚虽然是“双重标准”第一单,但是中国消费者苦“双重标准”久矣。除了外资品牌之外,国内品牌的双重标准也是四下林立,甚至有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情况,譬如某些乳业在香港以及内地的不同标准,更是令人心寒。“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现象背后,其实是在考量监管的水准以及公正,不仅被监管者不应该“双重标准”,监管者自身执法更不应该搞“双重标准”。
拒绝“双重标准”,或许首先应该从明晰“双重标准”这一法规开始。未来而言,我们不仅期待产品“双重标准”现象的减少,更期待规则确立与执行过程中“双重标准”的杜绝,后者才是前者的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