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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更名或被禁播
  文章来源:河北公关网  点击数:4415  更新时间:2012-12-29  
 

     前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在广州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要求立即禁止加多宝、彭碧娟在其广告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药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以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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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更名广告或全部被禁播

  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借“中国好声音”打响自己品牌,这些或都只是双方商战的开始。面对两方都寄予厚望的2013年,加多宝和广药铆足了劲。而昨日(12月27日)在广州中院举行的关于“加多宝是否构成虚假广告宣传”的听证会,则提前预演了激烈场景。

  广药针对加多宝提出“诉中禁令”

  昨日,广州中院庭上,尽管法官多次强调此次仅是听证会,还没有到实质性审理阶段,但这个听证会依然火药味十足,持续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根据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和经销商广州南沙区某百货商店涉嫌虚假宣传,并申请了“诉中禁令”,提出了高达1000万元的诉讼标的。

  据了解,该案首度涉及“诉中禁令”。广药提出2个申请要求。第一,立即禁止加多宝、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在其广告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申请立即禁止上述两者在其广告宣传及生产、销售的凉茶产品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报道称,诉中禁令一旦被采纳,这意味着加多宝从5月开始在全国铺天盖地的“更名”广告,将全部停止。对此,加多宝毫不示弱,直指广药滥用和扩大化使用商标权利,并明确否认使用过“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至于某些销售商为何使用这个广告语,需要广药举证。此外,对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这一广告语,加多宝认为这个宣传内容符合客观事实,也是有行业权威数据支撑的。

  加多宝考虑反诉广药“恶意禁令”

  在虚假宣传案听证会上,原告广药还抛出王老吉商标归属广药,并认为被告方加多宝公司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在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对此,加多宝方面则一直在质问广药是在起诉“不正当竞争”还是在强调“商标归属”。

  广药方面则表示,王老吉本身既包含了商标,也包含了品牌和产品,加多宝在核心广告语上一直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在“偷换概念”和忽略“基本事实”,拆分了商标、品牌和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

  加多宝则称,公司作为一个生产、销售红罐凉茶饮料的实体经营者,长达16年。曾经使用过“王老吉”商标,不意味着以后不能改名为其他名,这是加多宝自由选择名称的权利。加多宝又称,2012年因商标争议,公司将这一产品改名为“加多宝”,但本体并未发生任何变化。加多宝已将红罐凉茶的包装申请了专利保护,根本不存在广药所称的改名虚假宣传的行为。

  加多宝还援引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数据,表示加多宝出品的红罐凉茶连续6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同时,加多宝表示,此广告已通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并作出“可以播出”的认证意见,因此说,“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宣传语合法,是客观事实。另外,加多宝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有义务告诉公众此信息。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记者表示说。

  由此,加多宝认为广药的申请事实不清、权利不明确,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禁令请求。加多宝也表示,就广药提出恶意禁令的行为,届时将考虑反诉广药集团。

  在业内看来,通过冠名“中国好声音”等传播效果,加多宝的品牌转换工作已经做得较为成功。即便加多宝方面最后输了这场官司,也对其品牌转换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而为继续争市场份额,广药王老吉也在大力推新品。昨日,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宣布上市新品“吉祥三宝”,包括固体凉茶、低糖凉茶和无糖凉茶。